各部门:
为做好2017年年终决算工作,顺利编制和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要求,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0日期间为年终决算对账时间,期间不办理支付业务。
2.凡有借款的部门和职工,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还款,否则不予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3.所有报销单,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交计财处,逾期将于2018年1月10日以后办理。期间如有教职工使用公务卡,请先自行还款,以免产生逾期利息。
4.根据学院科研课题项目的实际情况,经请示领导决定结题半年内仍可办理报销手续。对于已结题半年以上仍未办理报销手续的课题项目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销,逾期不再进行补报。(重点关注)
5、2017年已申报政府采购备案的项目,请尽快办理付款手续。新的政府采购项目,于2018年1月10日起申报。
6.各系部学生交费情况统计截至12月10日下午,请及时催缴,以免影响年终考核。办理学费减免、学籍变更等手续的同学,请及时到计财处办理相应手续。
7.学杂费清缴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两个指标已列入2017年度各部门工作任务和目标。相关指标数据时间节点为12月15日,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以免影响年终考核。
8.有专项经费的相关部门,请务必高度重视支出进度,确保12月15日前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如期完成支出任务。
计 财 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