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文件,现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8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83号)转发给大家,具体选拔办法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综合项目栏查阅。请各系(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教师报名。报名人员名单以系(部)为单位于2016年3月8日前报人事处。联系人:朱利文。 联系电话:7834621
附:《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及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http://www.sxedu.gov.cn/adjunct_files/%E5%B1%B1%E8%A5%BF%E7%9C%81%E6%95%99%E8%82%B2%E5%8E%85%E5%85%B3%E4%BA%8E%E5%81%9A%E5%A5%BD2016%E5%B9%B4%E5%9B%BD%E5%AE%B6%E5%BB%BA%E8%AE%BE%E9%AB%98%E6%B0%B4%E5%B9%B3%E5%85%AC%E6%B4%BE%E7%A0%94%E7%A9%B6%E7%94%9F%E9%A1%B9%E7%9B%AE%E5%8F%8A2016%E5%B9%B4%E5%9B%BD%E5%AE%B6%E5%85%AC%E6%B4%BE%E7%A1%95%E5%A3%AB%E7%A0%94%E7%A9%B6%E7%94%9F%E9%A1%B9%E7%9B%AE%E5%AE%9E%E6%96%BD%E5%B7%A5%E4%BD%9C%E7%9A%84%E5%87%BD.pdf
人事处
2016年3月1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选派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赴香港担任教学指导教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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