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3-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选派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晋教人函[2013]号)要求,现就今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推荐条件

今年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条件仍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执行,选派对象是专业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保送条件要求

被推荐教师填写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并于4月2日(周二)下班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经推荐人签字、系主任签字、系(部)签署意见盖章,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报送至人事处;填写附件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将附件1、附件2发送至人事处。

三、接受院校课题目录及通讯方式

1.请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点击页面左侧“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即可进入接受学校、导师、专业和课题的查询页面,网址为http://train.whu.edu.cn/jinxiu/chaxun.asp。

2.“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包含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带“*”)和一般访问学者项目(未带“*”)。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

3.有关申请具体事项(如各高校招生简章、申请材料和体检证明的补充、导师联系方式等),请访问学者申请者直接与各接受学校职能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请点击《2013年度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收费标准请点击《2013年度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收费标准一览表》。

注:被推荐教师个人先主动与接受学校及其导师联系,在确实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表,推荐表上贴一寸照片。

人事处

2012年3月28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一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二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 接受院校通讯录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 接受院校标准

电话:0351-7015346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版权所有 © 新葡的京集团4321(中国)有限公司 晋ICP备05008075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