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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新取得学历学位入人事档案的手续

作者:   时间:2015-06-02   点击数:

1、 由本人将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交至人事处,扫描件发至人事处政务平台;

2、 将学习期间档案材料送至档案室并填写《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人事处对相应信息进行审核修改;

3、 人事处将学历、学位材料存档。

注:学历、学位情况与工资关联,获取后请及时报备。

电话:0351-7015346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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