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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团社团加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9    浏览次数:

各院级社团:

由于院级社团挂靠单位众多,综合素质认证加分现象混乱,经院团委决定,特下发此通知:

自即日起,所有院级社团在活动结束三日内将参与活动的人员名单全部交于院社团联合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院社团联合会统一加盖团委认证专章,其余各部门认证专章不得加盖于任何社团。

如加盖其他部门认证专章一律作废不计。详细要求见《新葡的京集团4321社团综合素质分管理制度》。

院社团联合会

2017 年 0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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